“我在调研时了解到,宁夏每年有近300名残疾学生从普通高等院校和高等特殊教育院校毕业。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现状不容乐观。”1月20日,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,来自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界别的马军生委员参加小组讨论时建议,制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单独招考残疾人的政策,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。
“报考限制性条款让残疾人失去机会。”马军生委员坦言,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“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.8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,不合格;双耳均有听力障碍,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,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,不合格”。还有如报考教师资格证、医师资格证时也受到各种限制,许多残疾人无法考取相关资格证,也不能参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。
“尽管从2019年开始,宁夏在事业单位招考时将‘身体健康’调整为‘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’,但是许多残疾人仍然不能顺利报考。”马军生委员说,目前,相关规定难以落实,残保金促进就业作用发挥不明显。由于缺乏刚性约束和制度性保障,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在落实预留岗位、定向招录制度、吸纳残疾人就业时,仍存有疑虑,依法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难以有效落实。
马军生委员建议,由组织、财政、人社等部门牵头,研究逐步取消各级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残保金征缴办法,制定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预留岗位、单独招考残疾人的政策,放宽残疾人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时身体条件、年龄及学历等方面的限制,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员编制实名管理,发挥实名管理对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支撑作用。发挥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,将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督查、人大执法检查、政协民主监督等内容,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,对未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。(记者 邓 蕾)